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

发表时间:2025-03-05 16:13:07 来源:服务项目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资料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请你方从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节假日除外)。

  3、资格审查形式: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和邮箱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6月-2024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项目负责人沼气生产工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打印查询结果;(9)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转账、本票或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别的形式,使用转账形式的需提供转账回执单、收款单位票据及拟接收退还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仟元(形式仅限转账、本票或银行汇票,金额不得分开,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暂不接受别的形式),并在票据上备注完整的工程名称(手写无效)。

  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凭园区(含集团公司)收据无息退还。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环科园竹海路16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2室。

  3、开标时需提交的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6月-2024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项目负责人沼气生产工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打印查询结果;(9)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转账、本票或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别的形式,使用转账形式的需提供转账回执单、收款单位票据及拟接收退还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注:(1)除上述第(5)、(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2)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入投标文件中(所有形式的保证金均需同时提供1.本票、汇票或转账回执单复印件;2.收款单位票据复印件)。

  4、本工程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报告一次性结算。审计结束后,按项目送审价预留3%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结束后根据真实的情况无息退还。

  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筑设计企业(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建设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对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

  宜兴市高塍镇人民政府的高塍镇农业闲置沼气设施设备安全处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业部执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沼气生产工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资料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请你方从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节假日除外)。

  3、资格审查形式: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和邮箱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6月-2024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项目负责人沼气生产工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打印查询结果;(9)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转账、本票或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别的形式,使用转账形式的需提供转账回执单、收款单位票据及拟接收退还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仟元(形式仅限转账、本票或银行汇票,金额不得分开,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暂不接受别的形式),并在票据上备注完整的工程名称(手写无效)。

  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凭园区(含集团公司)收据无息退还。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环科园竹海路16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2室。

  3、开标时需提交的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6月-2024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项目负责人沼气生产工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打印查询结果;(9)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转账、本票或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别的形式,使用转账形式的需提供转账回执单、收款单位票据及拟接收退还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注:(1)除上述第(5)、(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2)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入投标文件中(所有形式的保证金均需同时提供1.本票、汇票或转账回执单复印件;2.收款单位票据复印件)。

  4、本工程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报告一次性结算。审计结束后,按项目送审价预留3%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结束后根据真实的情况无息退还。

  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筑设计企业(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建设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对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